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972,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3,2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5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是一家以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业务为主,集电动特种车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汽车起动启停电池、储能电池、3C电池、备用电池等多品类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内电池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公司坚持科学技术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理念,形成了铅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协同发展及氢燃料电池等新材料电池储备发展的电池产品体系。
公司产品现已应用于日常出行、物流快递、仓储搬运、环卫清洁、旅游观光等交通工具动力系统及起动启停系统,以及各类通信、电力、铁路、数码等储能电池及备用电池系统。其中,动力电池为公司基本的产品。依托领先的技术实力、突出的品牌形象、高效的产品营销售卖体系以及布局全国响应及时的服务系统,公司在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领域已建立领先的行业地位,为广大人民群众低成本、可循环、高效率的绿色低碳出行做出贡献。
在研发方面,公司格外的重视研发技术工作,通过长期积淀,现已形成“总部研究院+事业部技术中心+生产基地技术部”三级研发架构,植根铅蓄电池业务,全力发展锂电池业务,持续探索燃料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新型电池技术。通过慢慢地增加整体的研发投入,公司将持续保持行业技术领先的优势。
在采购方面,企业主要实行集中采购模式,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进行统一采购并统一进行供应商管理工作,包括供应商寻源与引入、采购价格政策的制订、供应商业绩评估管理、合同、订单以及采购款的统筹安排等。
在生产方面,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引进智能制造设备、建立针对产品全周期制作的完整过程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提升精益化生产能力和产品技术上的含金量,目前已具备较为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同时,根据不一样的产品下游业态的不同,公司制定了备货式和订单式等差异化的生产模式。
在销售方面,针对动力电池存量替换市场和新车配套市场两个市场客户的不同特点,公司采取“经销+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在存量替换市场,企业主要采取经销模式,利用分布全国的经销商及其覆盖的终端渠道,将产品快速、精准地销售给最终消费客户并提供便利、及时的售后服务;在新车配套市场,企业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公司直接将电池销售给整车厂商,并负责客户的日常维护。
近年来,我国电动轻型车(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微型电动车)产业快速地发展。2019年“新国标”正式实施后,各省市政府相继出台电瓶车管理政策推动了电动二轮车市场带来了替换需求的增长。2020年,新冠疫情带动了“一人一车”的出行需求,此外叠加我国快速地发展的外卖快递、共享自行车业务等因素共同作用下,国内规模以上电动二轮车生产企业总产量整体呈稳步上升态势。
根据EVTank发布的《中国电动二轮车行业发展白皮书(2021)》,2020年中国电动二轮车总体产量为4,834万辆,同比增长约27.22%,累计保有量达到3.4亿辆。虽然近年来,锂电车型占比呈上涨的趋势,但根据GGII统计,2021年中国两轮车锂电出货量为10GWh,较2020年整体持平,根本原因是共享市场增长放缓及锂电安全因素导致锂电需求未有增长。
在电动二轮车行业发展早期,由于入门门槛较低,渠道布局和“价格战”是最主流的竞争方式,行业盈利能力因此拉低至较低水平。近年来行业不断向智能化、长续航、个性化等高的附加价值方向发展,消费属性日益凸显。
在电动三轮车领域,随着电商网购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快递物流等末端配送业态对于电动三轮车的需求持续增长。叠加存量更新需求,根据《电动三轮车动力系统白皮书》预测,2021至2025年,电动三轮车的年均销量复合增长率将达6.2%。
在微型电动汽车领域,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研究数据,截至2020年底全国微型电动汽车保有量超1000万辆。2021年6月,工信部对国家推荐性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技术条件》)公开征求意见,微型电动汽车行业将告别野蛮生长的状态,正式迈向规范管理阶段。
储能是智能电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统、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伴随着全球进入了新一轮能源变革时代,能量储存不可或缺,储能产业的发展成为大势所趋。其中电光学储能凭借着其良好的环境适应性、高响应速度、高功率和高能量密度等特点,又受益近年技术和规模驱动成本迅速下降,有望成为未来储能的主流路线之一。近年来,我国政府持续出台储能激励政策,2021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是2017年能源局联合五部委发布《关于促进我国储能技术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后,第二部针对储能产业的国家级综合性政策文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3,000万千瓦储能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十四五”及中长期新型储能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根据研究机构数据预计,2025年我国储能年需求空间将达到400GWh,2020-2025年累计需求将达到1,000GWh,新增储能年复合增长率约34%。
汽车起动电池的市场空间与汽车行业发展息息相关,根据工信部公开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新能源汽车销售完成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中汽协预测,未来五年国内汽车市场将保持缓慢增长态势,2025年销量有望达3,000万辆。保有量方面,根据公安部统计,我国2021年度全国汽车保有量3.02亿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84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60%。我国持续增长的新车销量及庞大的存量汽车市场,带动了我国起动电池销量。研究机构预测,铅蓄电池平均寿命一般为3-4年,假设每年约有25%的存量车需替换新的起动电池,2025年国内汽车起动电池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330 亿。2025年全球起动电池市场空间有望超1,500亿元。
近几年,国内汽车企业受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影响,未来新车启停系统搭载率将逐步提升,起动、启停电池市场空间巨大。据有关数据初步统计,预计 2025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 1,500 万辆规模,对应的年复合增速38%,渗透率近15%。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Technavio预测,全球启停电池市场规模在2020-2024年期间有望增长78.5亿美元,并且市场的增长动力将以超过22.12%的复合年增长率加速。未来锂电池在起动启停电池领域的比例将会有所增加,但铅蓄电池凭借宽温度适应性、高安全性、超高的性价比等优点,仍将占主导地位,二者将共同发展。
随着制造业、物流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工业车辆市场需求迅速增加。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公布的数据,2021 年中国工业车辆总销量为109.9 万台,同比增长37.4%。同时,结合发达国家电动化趋势和我国“碳中和”大背景,高效率的电动工业车辆市场顺势成长,国内工业车辆电动化比例呈加速提升趋势。根据研究报告,2020年电动类叉车销量为41.03万台,占叉车总销量的51.3%,首次超过内燃叉车,2021年电动类叉车销量为65.8万台,同比增长60.3%,占叉车总销量近60%,电动化比例逐步提升。据研究机构预测,2021年海外叉车主机厂及配套零部件生产商因受到疫情影响,叉车产能没有完全得到恢复,仍旧没办法满足市场需求。2022年国产叉车销量有望实现130 万台,同比增速可达约18%。
在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燃料电池将是我国未来能源技术的战略选择之一,燃料电池在我国“十一五”至“十四五”期间一直被列为重点研发目标。根据中汽协数据,2021年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产量为1,777辆,销售量为1,586辆,同比分别增加48.2%和34.7%,预估2021年底国内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约为1万辆。依照国家战略及各地方政府跟进发布燃料电池产业链规划统计,在已发布规划的13个省份中,至2025年共规划加氢站1,800座,燃料电池车近8万辆,产业规模近万亿。
铅蓄动力电池由于其绿色、低成本、可循环及温度适应性好等特点,已成为中国百姓出行重要的消费品,受到相关产业政策的支持。从2008年至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行业协会等部门及组织先后出台了多项电池行业的专项规划和包括蓄电池行业在内的产业高质量发展调整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电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该等政策及规划总体支持铅蓄电池行业的发展,并鼓励电池产品结构的优化,推进产业的升级与产品升级,巩固我国铅蓄电池世界产量第一地位,重视与促进超大规模企业形成与发展、推动企业创新技术与产品、知名品牌以及高端人才队伍的培育或培养,不断夯实行业做“强”的基础。此外,随着我们国家环保要求不断的提高,部分不符合环保规范要求的小企业逐渐淘汰。在政策引导及环保要求等因素作用下,我国铅蓄电池行业不断整合,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铅蓄电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需依靠科学技术创新的不断推动。随着铅回收技术的不断提升,再生铅冶炼企业进一步提高了铅回收比例以及冶炼质量,使得铅蓄电池制造企业能够获得充裕且优质的金属铅。而由于业内加强了对新型产品、先进制造技术、节能减排等技术的攻关和应用推广,行业内主要企业已开始使用铅钙合金等绿色环保的材料制作极板;采用电池内化成工艺逐步淘汰了极板槽化成工艺;对熔铅炉进行密封处理,添加自动温控等措施,并积极引进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制造设备;采用智能型全自动生产工艺进行铅粉制造,使得产品品质以及生产效率获得较大提升。未来,我国铅蓄电池技术将持续精益,铅蓄电池持续向高性价比、高安全性以及高比能量不断发展的同时,亦将朝着可标识、可远程控制、物物互联等智能化的方向前行。
近十年来,我国制造铅蓄电池的装备快速升级和发展,从传统的手工制造工艺转型升级至机械化、自动化生产,一锅多机的铸板机,大吨位铅粉机,真空和膏高速涂板及组装铸焊自动生产线等被广泛应用,同等产能情况下能耗降低且更加环保,同时节约了人工,提高了产品性能的一致性与稳定性。
随着工业4.0发展概念以及中国制造2025目标的推进,铅蓄电池行业将加快由传统制造模式向智能化制造模式转型迈进的步伐,同时加快数字化、网络化管理系统的创新应用,加速生产过程高效化、自动化、智能化以及清洁化,向实现智能工厂的目标不断前进。
目前,锂离子电池根据形状及封装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圆柱、方形和软包电池。方形电池通常使用铝材或钢材作为外壳,采用卷绕和叠片两种不同的工艺;圆柱电池主要以钢材作为外壳,主要采用卷绕工艺;软包动力电池采用铝塑复合膜作为外壳,主要采用叠片工艺。
同时,锂离子电池根据正极材料主要成分的不同,又可成为三元锂电池、锰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以及钴酸锂电池等,该等电池在能量密度、安全性及成本上存在差异,有着各自的适应领域。以三元材料为例,其可在合理循环寿命、安全性与成本的基础上,实现260-280mAh/g的高电池比容量,故被广泛应用于电动乘用车、3C产品等领域。
在锂离子电池行业,新能源汽车市场需要完成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转化,提升其搭载的动力电池续航里程为其市场化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因此,高能量密度的动力电池成为各电池企业研究的热点。
交通领域是我国氢能产业的先导部分,伴随着未来技术升级迭代,及相关政策扶持,预计到十四五期间,我国氢能将在工业、建筑等多应用场景落地。此外根据2020年9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能源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将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示范期暂定为四年。目前“以奖代补”的模式已经在上海正式落地,未来会持续在其余示范城市推广落地。“以奖代补”的精确补贴手段将有力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发展。
自2017年以来,我国燃料电池系统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进步,并初步掌握了整车、动力系统与关键部件的关键技术,且我国的产业规模及基础设施已经进入到初步完善的产业化初期阶段。根据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年,我国目标为基本掌握关键技术,2030年完全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建立完备的产业链,实现大规模推广应用。与此同时,伴随着国产化的加速,我国燃料电池成本也逐步下降。
c.“先商后乘”,独特的发展路线年,我国国内氢燃料电池汽车销量1,586辆,总保有量为8,938辆。目前中国燃料电池汽车集中在商用车领域。根据2021年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共推荐车型303款,客车、重卡、环卫车、低温冷藏车分别占比为33%,20.3%,21.2%,12.7%。值得一提的是,客车占比呈下降趋势,而重卡占比提升速度较快,整体仍呈商用为主。
电池行业发展的驱动力之一为技术创新。电池材料的研发、电池结构的设计涉及材料学、化学、物理学等多学科知识的交叉,需要大量基础性研究和完整研发体系的支撑,特别是在提升电池比能量、提高电池循环使用寿命等前沿领域,更需要技术的积累与突破;电池产品的制造工序也较为复杂,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工序以及合金配方比例等生产工艺,对于提升电池产品性能具有重要意义,而该等生产工艺均需要长时间的测试、探索,才能提高生产效率并保证产品的一致性。
因此,行业内企业必须具备充足的技术储备和匹配的生产工艺,才能适应市场竞争需要,从而对新进入者形成较高的技术壁垒。
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发展,工信部制定并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对锂离子电池的工艺技术和质量管理提出要求,并明确了电池和电池组、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产品性能,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此外2021年,电池行业不论铅酸还是锂电都面临的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铅酸电池虽铅价波动平稳,但主要原辅材料呈快速上涨趋势,硫酸(98%)2021年均价同比上涨303.77%,锡锭均价同比上涨60.83%。锂电方面,不论是正负极材料还是电解液等都面临大幅度上涨。六氟磷酸锂均价同比上涨319.01%,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均价同比上涨66.78%。
公司坚持科学技术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理念,以技术研发体系为基础,不断夯实绿色智能制造体系、市场渠道体系、品牌管理体系、信息技术体系协同作用构成的综合竞争优势,报告期内,业务规模与盈利水平持续增长,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地位进一步巩固。
在国家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倡减排环保,优化能源结构,规范产业链的大背景下,先后出台了《新国标》等多项相关政策法规,对公司这样的头部龙头企业存在较大利好;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偏好的转型升级,公司在积极优化智能化制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品牌效应,增强用户粘性。公司终端销售业态遍布小城镇及农村地区大街小巷,公司产品适用于电动轻型车,是小城镇及农村地区老百姓出行、通勤、购物的首选,具有方便、性价比高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优势,平稳健康发展,行业地位稳固。
铅蓄电池经历了150年的发展,不论是产品种类还是性能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产业发展也进入成熟的阶段。未来,在铅蓄电池行业,其可持续发展需依靠科技创新的不断推动。随着工业4.0发展概念以及中国制造2025目标的推进,铅蓄电池行业将加快由传统制造模式向智能化制造模式转型迈进的步伐,同时加快数字化、网络化管理系统的创新应用,加速生产过程高效化、自动化、智能化以及清洁化,向实现智能工厂的目标不断前进。
在全球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各国均在加速实现电动化,因此在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量高速增长的带动下,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21年以来,磷酸铁锂凭借其成本优势及性能改善,产销量均保持高增长速度,产量及装机量超越三元。研究机构预测,2022年磷酸铁锂仍将保持高市场占比,将进一步渗透三元应用领域。此外从技术迭代和规模优势的角度考虑,高镍三元仍将是未来动力电池的主要技术路线之一。就电动轻型车而言,消费者会更倾向于具有成本优势和安全信任的磷酸铁锂和锰铁锂电池。
燃料电池作为符合我国双碳目标的理想能源,近年来,在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引导及叠加技术升级,产业链不断完善等因素下,我国燃料电池行业正在从技术研发向产业化方向发展。未来伴随着技术迭代升级,氢能可实现移动化、轻量化和大规模普及,可广泛用于交通、建筑、工业等应用场景。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单位: 股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9,365,754.85元(人民币,下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055,363,344.86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972,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3,2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5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未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未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实施主体: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能股份”)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源”)作为实施主体实施本项目,主要生产储能及动力用磷酸铁锂电池电芯及系统。
●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约51.7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建设资金33.7亿元,用于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等,流动资金18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需投入。
●实施方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浙江新能源增资10亿元,其余建设资金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等。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加速推进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落地,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抢抓储能行业发展机遇,有效满足高端动力电池客户需求,持续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拟以浙江新能源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在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新增用地583亩,投资建设年产15GWh储能及动力锂电池项目。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51.7亿元,其中建设资金33.7亿元,用于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等,流动资金18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需投入。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浙江新能源增资10亿元,其余建设资金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GWh储能及动力锂电池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投资规模:预计总投资约51.7亿元,其中建设资金33.7亿元,用于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等,流动资金18亿元。
7、实施方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浙江新能源增资10亿元,增资后公司仍直接浙江新能源100%股权。其余建设资金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8、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10条全自动电芯及PACK生产线GWh储能及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产能。其中,一期计划新建4条全自动电芯及PACK生产线GWh电芯及PACK产能;二期计划新建4条全自动电芯及PACK生产线GWh电芯及PACK产能;三期计划新建2条全自动电芯及PACK生产线GWh电芯及PACK产能。同时新建厂房库房、测试中心、办公及生活用房等总计约32万平方米建筑物及构筑物,新增投资约3.7亿元。
9、建设分期:本项目拟新增用地约583亩,计划分为三期建设,预计2025年全部建成达产。其中一期先行建设6GWh储能及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产能,以及项目必需的生产生活用房及配套设施;二期、三期将根据行业环境、市场需求等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时间。
“碳达峰、碳中和”已是全球共识,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紧紧围绕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等行业需求,结合自身能力和资源,加快锂电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方向和国家战略需求。
公司深耕电池领域数十年,积累了庞大的客户基础和完善的市场体系。公司积极发展锂电,可以充分发挥已有品牌、市场、客户和渠道优势,在细分应用市场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涉足动力锂电池研发、生产的企业,锂电池技术储备充足,生产的基本工艺成熟,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团队深耕锂电行业多年,在产品研发、制造、质控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本次投资将加速推进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落地,加快公司产能布局,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抢抓储能行业发展机遇,有效满足高端动力电池客户需求,持续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之间的竞争优势。项目达产后,公司相关产品的产能将扩大,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构建了稳定的市场体系和良好的品牌影响力,有利于本次投资项目所涉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持续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尚需取得投资项目立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审批手续,项目能否按计划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本项目未来若因建筑施工方原因、政府基础设施配套、设备采购或其他政策落实不到位、员工招聘和培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导致设备交付、正式投产时间延长等,则可能导致投入超支、产能释放滞后、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等情况,并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产后,产能快速扩张过程中可能带来生产及质控方面的管理风险。生产规模的快速扩大,对公司在市场开拓、运营管理、质量控制、人才储备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未来公司在项目实施及控制等方面不能及时适应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存在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项目主要生产储能及动力锂电池,若未来公司销售渠道的拓展未达预期目标或者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导致市场需求与预期出现偏差,存在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本项目投产后,若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导致项目未能如期实现效益,新增折旧及摊销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同时可能会存在销售货款不能及时收回形成坏账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本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项目规划可能性。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宏观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项目可能存在市场发生变化、项目实施进度不达预期、市场销售不理想等方面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GWh储能及动力锂电池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研发团队实力,确保技术升级和研发目标实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经管理层研究,结合专业背景、任职履历、未来对公司研发项目和业务发展的领导及参与情况等因素,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同意新增认定李国华先生、何广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10名,分别为:李国华、施利勇、孙伟、陈飞、何广、曹寅亮、郭志刚、方明学、邓成智、刘玉。本次新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李国华先生,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日本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应用化学专业。1984年于天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87年于南京工业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1996年于日本东京工业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联合培养)。1987年6月至1996年12月在天津大学任讲师、副教授,1996年12月至1998年5月在东京工业大学任研究员,1998年6月至2017年8月在日本索尼株式会社工作,其间2014年9月至2017年8月任索尼中国研究院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任村田上海研究所所长,2018年8月至2021年4月在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新能源研究院院长、新能源事业部首席技术官,2021年4月加入本公司任首席技术官、锂电研究院院长。
李国华先生从事新型电池体系研究及研发技术工作近30年,在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电池材料等领域拥有广泛经验;在Electrochemical and Solid-State Letters/J. Electrochem. Soc./Solid State Ionics/J. Power Sources等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十多篇,持有专利60多项;曾任第四届先进高功率电池国际研讨会、第三届至第五届新型电池正负极材料技术国际论坛、第三届至第五届新型电池电解质&隔膜材料技术国际论坛等大型学术会议主席,多次在国内外大型学术会议、行业论坛发表主题演讲。
何广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化学专业。2004年于河北师范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2007年于南开大学获理学硕士学位,2012年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获理学博士学位。2013年5月至2015年9月在美国得州大学任博士后研究员,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在滑铁卢大学任博士后研究员,2016年12月至2021年7月在天津理工大学新能源材料与低碳技术研究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7月加入本公司任中央研究院技术研发总监。
何广先生在锂硫电池、钠离子电池、钾离子电池、固态电池、锂金属电池等新型电池领域拥有15年研发经历,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Angewandte/Energy Environ. Sci./Adv. Energy Mater.等主流期刊发表论文近40篇;主持参与了通用汽车、巴斯夫、美国能源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天津市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等多个企业和政府基金项目;入选天津市 “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南太湖精英计划创新领军人才”等人才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国华先生、何广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和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合理可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都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累积投票实施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其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